北京住建委又爆“大招”了!
目前,商品房实行的是预售制度,预售资金是房企自身造血的重要来源。最近一段时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多家大的开发商相继出现债务危机,楼盘项目风险加大。
为进一步加强北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防止楼盘出现烂尾风险,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于11月4日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意见稿拟调整入账流程,购房人只有将定金、首付款足额存入专用账户后,方可开通网签。相关资金在打入监管账户后一定时间仍然没有网签的,资金将全额原路退回,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资金安全。
而且购房人可凭网签编号、密码等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预售许可项目对应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入账、支取、余额。
挪用、划转、占扣预售监管资金或协助挪用、划转、占扣预售监管资金造成项目烂尾、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移送公安部门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金监管额度由每平方米3500元调整为不得低于5000元,较此前大幅提高了43%。项目重点监管额度由区建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综合建设费用、交付使用条件、开发企业信用水平和经营状况等综合确定,每平方米不得低于5000元。换句话说,也可根据项目情况和开发企业情况提高到5000元以上。
开发商可以按单一楼栋或多楼栋分别申请用款,同时将放款时限由过去的5个工作日缩减到2个工作日。当预售项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区住建部门应全面接管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或建立政府监管账户,实施封闭管理保障账户资金安全,优先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
据了解,自8月份以来,天津、上海、重庆、成都等超10城陆续出台相关文件,重点加强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行为的监管,维护市场交易平稳健康。
11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住建局发布公告称,商品房预订款、首付款及按揭款等款项要全部纳入监管专用账户,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支出。
公告中强调,今年11月8日后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形象进度达到封顶后(原规定为设计高度的三分之一),方可办理预售许可审批手续,住建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同时修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重点加强项目预售后剩余工程建安成本资金的监督管理,专项用于工程款项支取,确保项目完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欺骗购房群众、违规销售、挪用预售资金等行为进行投诉举报,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今年,三河市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上也迈出了重要一步。8月23日,三河市制定出台《三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办法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首付款将进入资金监管机构,完成过户后,原房主才能拿到房款。配套研发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于8月3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三河市开启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网络管理制度。
针对北京此次公布的《办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评价称,北京此次政策对于全国其他城市是有借鉴意义的,“北京的模式确实值得关注,是当前各地预售资金收紧政策的地方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