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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 组合贷提取额度受限

来源:ZAKER新闻      时间:2022-03-12 08:07:52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公积金提取指南》,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内的余额,可自行选择提取出来使用,或用于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起申请均可通过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情形下的提取申请,每年的提取次数各有不同,主要分为 "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 和 " 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 两大类。

其中,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情形,一手房需要在支付最后一笔放款之日起,两年内发起办理申请;二手房则在取得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发起办理申请,申请通过后,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至于纯商业贷款购买的住房,提取人通过线上办理提取申请,每半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又细分为 " 按月还贷 " 和 " 非按月还贷 " 两种形式。

" 按月还贷 " 方式的具体细则如下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划扣月还款额。

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自愿缴存人员账户余额不足的,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2、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

即组合贷款(公积金 商业)。提取人需要通过线上办理商业贷款按月提取申请,审核通过后,每月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账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

3、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人申请贷款时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要先留存所购住房 6 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 非按月还贷 " 方式的提取次数为每半年一次,具体细则如下

1、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在取得审批文件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

3、租房提取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提取。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2)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3)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4)租赁本市 " 按月还房租 " 试点项目住房且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直接转入出租人指定银行账户用于支付租金。

另外,关于公积金提取,还有一点需要注意。

当提取额度大于 10000 元时,所提供的收款账户需为一类账户。职工用于提取的转入银行账户,可以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广州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仅限广州市内银行卡)其中任意一家的本人活期储蓄账户。

因此,缴存人在办理提取时应注意,自己提交的银行卡是否为一类账户或符合接受转账资金的相关条件。

标签: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组合贷提取额度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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