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讯,华润万象生活公告称,于2022年3月23日,公司作为借款人,就总数最高为1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贷款人)订立了一份非承诺性循环贷款融资函。该贷款融资自首次提款日期起计12个月到期。
根据该融资函件,华润万象生活承诺在贷款期间,公司应促使华润置地维持直接或间接持有不少于51%公司已发行股本且为公司的最大单一股东。于公告日期,华润置地为华润万象生活的最大单一股东并直接拥有其约72.29%的已发行股本。
倘若发生违反上述融资函件项中的有关承诺,根据该融资函件,该银行可宣布取消提供贷款额度及╱或宣布已垫付本金额及未偿还贷款连同贷款额度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且华润万象生活需于该融资函件项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只要上市规则第13.18条所述责任产生情况仍存在,华润万象生活将继续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在公司中期及年度报告中作出相关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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