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 张晓兰)4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商业商务用房去化,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鼓励多种方式回迁安置,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
在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方面,意见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首套房、改善性住房等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适度调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优化住房金融服务,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信贷需求。
为纾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困难,意见还规定,土地出让价款在2021年6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缴纳的,企业可申请延期60日缴纳。属于分期缴款的,各期缴款时间均可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延期60日。延期缴款期间(60日内)不计违约金,不计利息。
此外, 从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角度出发,昆明将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资金保全、执行的“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肃查处未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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