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通知》规范了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资格时限和留存额度以及开办商转公业务。
《通知》称,在衢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且商业银行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的,执行较高的首付款比例。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须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在次月起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还贷提取除结清还贷提取外,借款人的个人账户须留存6个月的缴存额。
在衢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商贷且还贷记录良好的借款人,原商业个贷所抵押的住房已办妥《不动产权证》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将商贷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转贷金额不超过当期公积金贷款限额。鼓励已办理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借款人,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办理原贴息贷款中的公积金贴息贷款余额转为公积金贷款。
衢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已在今年2月调整为家庭最高80万元,个人最高50万元。衢州市实行贷款限额与个贷率挂钩浮动,每月初向社会公布上月末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若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3个月处于95%(含)以上、90%(含)-95%、85%(含)-90%、85%以下四个区间之一时,报管委会同意后,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执行家庭60万元、7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个人30万元、40万元、50万元和60万元的贷款限额。
稍早些时候,衢州已取消了房地产限购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衢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文件明确,非衢州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衢州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这也意味着,非衢州户籍家庭可在衢州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2个月且仅能购买1套的限制。而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也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方面,文件指出,《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按照衢州市住建局的官方解读,2021年7月20日调控政策发布后,截至目前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出让的仅有高铁新城GT-04-02地块(飞来酒店项目),该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仍执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后5年限售的政策。《通知》发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此外,在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购买已出让地块中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网签的,仍需按照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执行,限售时间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计算。但是,2022年4月1日前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
按照《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衢州市区新出让地块中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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