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精神,加快研究部署国有企业落实减免房租工作要求,3月28日,市国资委召开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减免房租工作专题会议;近日,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全市国有企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认真细致做好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工作,做到应减尽减,全力帮助我市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恢复发展、渡过难关。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市、区属各级国有全资、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房屋,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再减半收取3个月租金。各单位力争在今年上半年完成减免租金主体工作。
关于服务业行业分类标准,可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原则上第三产业都可以视为服务业)。关于小微企业界定范围,可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模块。
间接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原则上转租方不享受房租减免政策。对于转租国有房屋的,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其中,转租方为国有企业的,减免与实际经营承租方签订的合同全额租金,转租方负责减免租金溢价部分;转租方为非国有企业的,应当配合相关责任主体确保将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区、县(市)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市、区属各级国有企业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减租实施方案,做好政策宣传,严格审批流程,抓紧落实减免,做到高效便利、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得减免,杜绝随意减免情况发生。
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减免办理流程如下↓↓↓
来源:杭州国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