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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住建局等6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涉及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商品住房品质等方面。
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执行30%。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全国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LPR减20个基点,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两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人,80万元/户;首付款比例由最低40%调整为30%。取得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及以上的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人,160万元/户。
融资方面,加大对优质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并购金融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并购债权融资支持力度。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为提升商品住房品质,意见提出全面推行绿色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原有价格备案体系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鼓励开发企业应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打造精品工程。对绿色建筑项目在税收、信贷、销售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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