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成为现代人休闲娱乐的方式之一,玩家为了上分升级而不眠不休的情况时有发生。而北京一玩家竟连续20天,441个小时不间断玩游戏,被封号后将平台诉至法院要求解封。9月6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四中院获悉,该案二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全部请求。
据了解,徐某是某游戏的忠实玩家,长期以来累计充值10000多元购买虚拟物品,自认为其账号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
怎料,徐某在某日登录游戏界面后却发现平台以“账号监测到使用脚本的违规行为,永久禁封”为由封停了他的游戏账号,徐某向游戏平台申请解封却遭到拒绝。
徐某认为自己对这款游戏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且从未使用过所谓“妨碍游戏公平性”、“具有作弊性质”的外挂程序,遂对游戏平台拒绝解封账号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而游戏平台认为,徐某在半年内分别存在超过连续8天、12天、20天几乎不间断的游戏行为,这种行为不可能由玩家正常操作完成,且游戏频率要远高于普通玩家,符合“脚本”(作弊器)中“不间断游戏”的特征。而“脚本”的大量使用,严重损害了平台和其它玩家的利益。同时在游戏开始前,徐某通过签订游戏协议进入该游戏,协议中明确包含了所有出现使用“脚本”进行游戏的行为,一经发现账号将被永久封禁的相关提示,且在检测到徐某使用“脚本”后,游戏平台还多次对其进行提醒,但徐某仍存在大规模“脚本游戏”行为,因此对徐某账号进行查封的行为具备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游戏平台所提供的游戏战斗后台数据表明,徐某确存在昼夜连续长时间进行游戏的行为,最多时可持续441小时几乎不间断的游戏,这远远超出了普通人正常操作的范围,已经违反了人类的“生理规律”,符合“脚本”使用的特点,存在使用“脚本”的行为。
此外,关于游戏平台是否有权对徐某的账号进行封禁,法院认为游戏平台在贯彻规则时已经尽到了提前告知的义务,且对徐某的账号进行封禁具有事实和合同依据,并非对徐某游戏账号权益的侵害。最终,因徐某主张解除账号封禁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未予以支持。
法官提示,现如今,网络游戏成为人们放松心情、休闲娱乐的重要渠道,玩家往往对其投入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以期获得更好的游戏体验。部分玩家为了快速升级常借助外挂、脚本等作弊软件达到轻松取胜、获得奖励的目的,这种行为既不符合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倘若人人都通过作弊程序获得成功与奖励,那必然会对整个游戏产业环境造成损害。
虽然网络游戏存在于虚拟空间而非现实之中,但玩家依然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切不可以作弊的手段非法牟取利益,同时平台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共同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