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等5个指引(2022年修订稿)。
(相关资料图)
据悉,5个指引旨在完善城市更新单元管理制度,明确编制要求、报批程序,以及产业配置、设施配建、历史文化保护等管控要求,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本次结合国家、部委、省市关于城市更新最新政策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整改工作部署,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城市更新,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重点围绕历史文化保护、科学绿化、防止大拆大建等要求对上述指引进行修订。
其中,《广州市城市更新实现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操作指引》明确,将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镇发展空间布局为基础,结合重点功能片区、城市重要道路、行政边界等要素,划定三个管理圈层。通过城市更新为产业发展提供拓展空间,特别是加强中心城区和重点功能片区的产业用地保障,促进高质量发展。
第一圈层为广州环城高速以内的区域。主要包含越秀区、海珠区北部、荔湾区东部、天河区南部等老城区,面积220平方公里。重点破解老城区人口过度密集、公共配套不足等瓶颈,增添高质量增长引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
第一圈层内,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产居总建设量的50%以上;或城市更新单元融资地块上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融资地块产居总建设量的50%以上。
第二圈层为广州环城高速以外,东至天河-黄埔、番禺-黄埔区界,南至广明高速,西至广州-佛山市界,北至华南快速。主要包含海珠区南部、荔湾区西部、天河区北部、白云区南部、番禺区北部等,面积397平方公里。着力强化中心城区核心区以及广州南站、万博商务区、国际创新城等重点功能片区的高端要素集聚,提高推动广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能级。
第二圈层内,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产居总建设量的30%以上;或城市更新单元融资地块上产业建设量原则上占融资地块产居总建设量的30%以上。
第三圈层为第一、第二圈层以外的区域。主要包含白云区北部、番禺区南部、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等。重点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构建城乡一体发展格局。
第三圈层内,除已经纳入重点功能片区按规划控制外,其他区域城市更新单元产业建设量占产居总建设量的比例,由所在区结合片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城市更新单元实际,自行制定指引。
而《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设施配建指引》则提到,在《技术规定》的基础上,新增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要求,提高部分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建标准,指引中未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仍遵照《技术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配建。
原则上居住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配建比例下限为11%;产业(商业商务服务业)片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配建比例下限为6%-11%,具体可结合项目实际确定。
《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报批指引》表示,广州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相关工作要坚持规划统筹引领和刚性管控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坚持高效审批原则、坚持有序推进原则。
此外,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表示,要落实广东省关于“建立健全‘单元通则 地块图则’的分层编制审批流程”的要求,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实行“单元详细规划 地块详细规划”分层编制和分级审批管控体系。
最后,关于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明确,城市更新要高度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坚持统筹推进、应保尽保、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系统推进城市更新与历史文化保护,推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遗产的社会教育作用和使用价值,注重民生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在城市更新中始终将历史文化保护放在第一位,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和肌理、街巷尺度、生活方式等,充分挖掘文化内涵,塑造广州岭南特色城市风貌,不随意改老地名、老字号,让城市留住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风貌区、传统村落、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等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应坚持系统保护、完整保护、全面保护,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传统格局、历史肌理、传统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依存的文化生态。
上述5个指引(2022年修订稿)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前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已经批准的,按照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