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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实施细则》。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政支持对象包括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联名卡的持卡人,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新政从“购房资格支持”、“购房顺位支持”、“预留住房支持”三个维度分层分类提供购房支持,其中“购房资格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等限制在蓉购买商品住房;“购房顺位支持”指经认定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和住房限购区域的限制购房,购买商品住房时视为无房居民家庭参与商品住房申购。
细则明确,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所购住房,商品住房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二手住房自载入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高层次人才仅能通过购房支持途径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该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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