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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若干措施》适用于符合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基本条件的建筑业及上下游企业,或对光明区经济发展有重要贡献的其他单位。
重点支持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管理、检验检测、物业管理、部品部件及材料生产、建筑科技创新等活动的上下游企业。
《若干措施》显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与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同开展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健康与节能减排、碳达峰与碳中和等领域科技创新活动。
依托区内工程项目、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前沿交叉科研平台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特色应用场景项目,申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计划项目以及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按省级和市级政府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金额的5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20万元配套奖励。
支持企业依托区内工程项目开展智能建造、智慧工地、智慧建筑等领域特色应用场景项目,对获得国家、省、市示范试点的企业按其项目建设投资额的1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智能建造相关竞赛(工业互联网大赛、建设行业数字化创新应用大赛、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大赛、BIM应用大赛)获得前三等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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