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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中梁控股(HK02772,股价0.7港元,市值25.07亿港元)发布公告称,香港高等法院于2023年2月23日授出认可令。其中包括,自呈交呈请日期起,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转让(以已缴足或入账列为缴足为限),将不因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82条无效,尽管呈请已呈交。
中梁控股根据呈请申请转让已发行股份的认可令,主要关于去年11月21日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5月票据的受托人,就本金金额约1865万美元(另加应计而未付利息)尚未偿还的2022年5月到期8.5%优先票据,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一份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
中梁控股在公告中介绍,如果公司最终因呈请而清盘,于呈交呈请的日期后对公司财产的任何处置,以及任何公司股份转让,或公司股东地位变化,依据香港法律将属无效,除非获得高等法院的认可令。
作为出险房企,中梁控股近期境外化债取得进展。公司方面表示,仍考虑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条款,但尚未订立正式协议。
根据公告,今年2月份,中梁控股连同其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40.2亿元,合约销售面积约40.1万平方米;对应的合约销售均价约1万元/平方米。
1-2月,中梁控股连同其附属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公司累计实现合约销售金额约76.8亿元,合约销售面积约78.7万平方米,分别同比减少48.11%、46.28%;对应的合约销售均价约98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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