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再推住房公积金惠民新政!
租赁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提高200元;
(资料图片)
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的通知》
重点围绕推进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优化原有政策
提升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加大对无房新市民、青年人
的租房支持力度
新政策明确
我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原来每月不超过10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200元;我市无房的新市民(非本市户籍)、青年人(40周岁以下)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实际租金金额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其中,已享受“5折租房补贴”的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可在扣除相应租金补贴金额后,按每月实际支出的租金金额提取。政策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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