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又有多个地块调整。
[沙湖-碧岭地区] 法定图则16-02、16-03等5个地块规划调整
为支持黄竹坑路市政工程建设工作以及避让东江水源供水管现状检修井口,拟对坪山区[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6-02、16-03等5个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工作。
【资料图】
一、法定图则原规划情况
根据[沙湖-碧岭地区]法定图则,16-02地块用地面积为36187㎡,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4.0,配建18班幼儿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菜市场、邮政支局、通信汇聚机房;
16-03地块用地面积为1079㎡,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
16-04、19-01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1965㎡、1752㎡,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 供应设施用地(G1 U1);
19-03地块用地面积为4869㎡,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以上地块备注均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16-03地块调整为道路用地;16-0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3314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为4.0,配建18班幼儿园、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便民服务站、社区管理用房、社区警务室、社区体育活动场地、社区菜市场、邮政支局、通信汇聚机房;
16-04、19-01地块用地面积分别调整为1132㎡、1147㎡,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 供应设施用地(G1 U1);
19-03地块用地面积调整为4306㎡,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以上地块备注均为规划。
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4-22地块规划调整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关于坪山区[金沙地区]法定图则04-22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
调整后,普通工业用地19645平方米,容积率4.55。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规划调整
12月1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调整G02406-0006号宗地的地块容积率,用地对应[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
一、公示内容
(一)基本情况
G02406-0006号宗地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西临南同大道。宗地面积6444平方米,土地合同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1.8,现状已建成,主要为厂房和宿舍。
(二)法定图则情况
[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2387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备注为“现状保留”。
(三)规划调整情况
拟将G02406-0006号宗地对应的[宝龙东地区]法定图则02-23地块划分为两个地块;02-23-1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6444平方米,容积率由1.8提高到3.5,备注为“规划”;02-23-2地块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M1),用地面积17432平方米,备注为“现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