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收回可以吗?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房屋赠予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房屋赠与合同的法律特点是什么?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房屋合同贷款流程是什么?
1、借款人在贷款前需要认真填写住房抵押申请书,并且提交给银行下列证明材料:借款本人所在单位填写的借款人拥有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借款的担保人的营业执照以及法人证明等文件;借款人具有的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有关住房权的证件或者是本人有权支配的住房证明;抵押房产的估价报告书、鉴定书以及保险单据;购建住房合同、协议或是其他证明文件;贷款银行规定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是材料。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和购房合同以及协议等有关材料进行详细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和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至银行进行收押。
4、借贷的双方担保人需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要求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由经公证后,银行可以将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账的方式划到购房合同或是协议中指定的售房单位或者建房单位。
6、贷款申请人必须要按月还款。
房屋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一、商业贷款所需要的证件:
1、购房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房管局开具的房产证明。
2、身份证
3、户口簿或者户籍的证明
4、结婚证(没结婚的带上单身证明就可以了)
5、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管理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2、与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签订抵押合同。
3、与委托银行签订银行借据和委托扣款协议。
4、担保公司为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
5、管理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出据贷款审批表并签订贷款合同。
三、公积金贷款相关说明:
1、我们要符合贷款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2、相关借款人的贷款期限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3、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4、其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按照贷款买房手续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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