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商协会看来,3家公司均有大额未偿还债务,且在信息披露方面未按照规定执行,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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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同时对三家房企发布自律处分信息。
这三份信息显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海控股”)以及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其中,阳光集团未按期披露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等多期财务信息,且未及时披露“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4”两笔债券未按期足额兑付事项。
泛海控股被处分的原因则是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事项、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事项和未及时披露资产被冻结事项。
华夏幸福违规行为表现在,其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2年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及未按要求披露违约处置进展。
整体而言,3家房企的违规之处在于未按照要求及时做到信息披露,尤其是交易商协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上述3家房企均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情况。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22年10月,阳光集团曾发布其超短期融资券违约处置进展,包括“21福建阳光SCP001”“21福建阳光SCP002”“21福建阳光SCP003”“21福建阳光SCP004”,总额共计15亿元。彼时,阳光集团称,已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自救,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司仍然面临阶段性流动性。
同样面临阶段性现金流匹配问题的还有泛海控股。据公司2022年三季报显示,泛海控股总负债高达969亿元,资产负债率达89.17%。其同期账上货币资金仅为27.07亿元,资金缺口庞大。1月29日,泛海控股宣布,本应于2023年1月30日兑付本金5.732亿元及最后一期利息的“20泛控01”债券计划延期支付本息。而就在不久前,泛海控股因为担保问题被民生银行提起诉讼。
华夏幸福方面债务压力也并不小。公开信息显示,自2021年1月首次债务违约开始后,华夏幸福就深陷千亿债务泥潭,截至2022年末,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为517.05亿元(不含利息),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388.08亿元。
更难的是,3家房企经营层面举步维艰。此前,泛海控股和阳光集团关联上市公司阳光城均在1月31日发布2022年度业绩预告,前者预计亏损70亿元至100亿元,后者预计亏损80亿元至110亿元。由于经营连续低迷,泛海控股预计2022年末净资产为复数,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而阳光城也因为大额亏损引来交易所问询。华夏幸福虽然预计2022年盈利11亿元,但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是债务重组取得重大进展而获得的非经常性损益,若扣除这部分,公司实际上仍然处于亏损的状态。
在交易商协会看来,3家公司均有大额未偿还债务,且在信息披露方面未按照规定执行,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
针对此次三家房企的违规行为,交易商协会也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分。
华夏幸福此次受到的处分相对较轻,交易商协会对其违规行为予以警告及责令整改,对其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胡艳丽予以通报批评。
相比之下,对阳光集团和泛海控股,交易商协会则予以严重警告,并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同时责令两家公司针对此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两家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阳光集团首席财务官刘冬平、泛海控股董事会秘书陆洋也因此受到警告。
针对此次事件,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也分别向上述房企发送采访函,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两家企业被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只有形式意义,并无实际影响。因为从这些企业的业绩层面来看,业绩亏损严重、债务压力较大,经营困难,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在银行间市场继续融资的能力,即使被暂停融资也不会加剧其债务和经营压力。
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虽然目前房企融资层面政策回暖,但与出险企业基本无缘,且银行间市场融资要求管理依然严格,对企业来说在可能的情况下未来还是要严格遵守银行间市场的相关规则,承担必须的信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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