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 资讯 财经 国内 行业 商业 生活 快讯

上交所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23-03-16 17:40:34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每经AI快讯,2023年3月16日,上交所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经查明,2022年12月16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于2021年11月2-25日期间、2022年4月27日至10月18日期间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其中,2021年11月2-25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约8.42万股;2022年4月27日至6月1日期间,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约7.68万股;2022年6月13-23日,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约7.62万股;2022年7月14日至10月18日期间,买入后卖出公司股票10万股。相关期间内,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合计买入公司股票约33.72万股,买入金额约110.06万元;合计卖出公司股票约33.72万股,卖出金额约122.38万元。根据公告,相关交易所获收益为12.33万元,已上缴公司。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的配偶在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条、第3.1.8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4.1条、第3.4.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对于本次纪律处分事项,有关责任人回复无异议。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3条、《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卢梅英予以通报批评。

2021年1至12月份,珠江股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房地产业占比94.29%,物业出租及管理占比2.93%,工程结算及服务收入占比1.24%。

珠江股份的董事长是张研,男,49岁,学历背景为硕士。

截至发稿,珠江股份市值为34亿元。

标签:

最新文章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