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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研究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REITs。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项目,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项目用地性质应符合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利用回收资金加大便民商业、智慧商圈、数字化转型投资力度,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变相融资。
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常态化发行相关工作的通知》。分类调整项目收益率和资产规模要求。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IRR)原则上不低于5%;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落实中央“房住不炒”要求,充分考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属性,鼓励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行,首次申报发行REITs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8亿元,可扩募资产规模不低于首发规模的2倍。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认为,第一,优先支持消费型基础设施发行REITs,REITs资产类型进一步扩大。该通知指出,优先支持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社区型商业、城乡网点农贸市场等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利用回收资金加大便民商业、智慧商圈、数字化转型投资力度,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社区型商业及城乡网点农贸市场,这些属于消费型基础设施,为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这些类型的基础设施REITs将会优先得到支持。
第二,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变相融资。通知指出,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持有消费基础设施、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变相融资。项目发起人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变相融资。
第三,对项目的收益水平提出明确要求。一是,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基金存续期内部收益率(IRR)原则上不低于5%。二是,非特许经营权、经营收益权类项目,预计未来3年每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3.8%。可通过剥离低效资产、拓宽收入来源、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管理效率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项目收益水平,达到项目发行要求。
第四,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行,将助力保租房更快发展。鼓励更多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发行,首次申报发行REITs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8亿元,可扩募资产规模不低于首发规模的2倍。
第五,推动基础设施REITs扩募发行常态化。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运营业绩良好的上市REITs通过增发份额收购资产,开展并购重组活动,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扩募项目发行上市。推进REITs常态化发行,将能充分发挥REITs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和降低实体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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