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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广州第三批集中供地竞价出让。经过竞价,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由广州市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约17亿元竞得,楼面价8300元/㎡(未扣除配建),溢价0%。
企查查显示,广州市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广州智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于2004年成立。
据了解,花都区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03、CA1207015、CA1207020地块计容建筑面积为≤204,837㎡,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挂牌起始价约17亿元,起拍楼面价约8300元/㎡。
另外,地块规划要求如下:
1、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建设地块用地范围内的城市绿地,并按照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六条约定的竣工时间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与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该地块城市绿地的建设合同,否则出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得人须参照《关于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装修标准的通知》(穗建房产〔2017〕499号)的标准对出让地块内所有配建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进行建设并装修,验收合格并达到使用功能后,按照2016年3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2018年2月13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2019年11月14日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8号的要求须移交的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须无偿移交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指定部门(建设成本、装修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出让地块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的5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4、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买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