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房业务企业在A股市场的融资限制出现松动。近日,据某财经记者从证监会相关人士处获悉,目前对于涉房地产企业,证监会在确保股市融资不投向房地产业务的前提下,允许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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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这样的表述无疑意味着对此前涉房业务企业再融资的审核出现了转向。而阶段性的调整既有政策具有一定必要性。有利于调动社会资金参与出险项目收并购的积极性。符合条件的涉房业务企业也会加快融资节奏,比如中天金融、济南高新、南山控股等。
涉房业务企业融资不再“一刀切”
证监会此次允许存在少量涉房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有其特定的前提,要求自身及控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收入、利润占企业当期相应指标的比例不超过10%;对于参股子公司涉房的,最近一年一期房地产业务产生的投资收益占企业当期利润的比例不超过10%。
对此,某研究院企业事业部研究负责人刘水表示,放松涉房业务企业的融资,虽然有明确限制条件,但是表明监管部门对涉房业务企业的融资,不再“一刀切”,放松了限制。
据悉,早在2018年10月,《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审核知识问答文件》明确提及,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包括住宅地产、商业地产)的上市公司,或者主营业务虽不属于房地产,但是目前存在房地产业务的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为防止募集资金变相用于房地产业务,暂不推进审核。
在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彼时上述文件的出台与防范房地产炒作、扎实推进“房住不炒”的工作思路有关。而此次证监会表态,实际上对涉房业务企业再融资工作做了明确的转向。综合来看,此次新政是对2018年融资禁令的松绑,也是房地产领域融资审核放松的重要体现。
严跃进认为,此次松绑政策进一步体现了资本市场扶持实体经济的导向。可以看到,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已推出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系列措施。而此次证监会对涉房业务企业融资解禁,也是重要的体现,是支持实体经济和企业融资的重要举措。
明确融资不流入房地产,支持实体经济
值得关注的是,在资金用途方面,此次新政明确相关资金不能投向房地产领域。对此,刘水认为,这既严格限制资金流向房地产领域,体现了坚持“房住不炒”,又落实了支持实体经济融资,更好发挥了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融资的作用。
“此次松绑的出发点是清晰的,涉房业务企业的房地产业务比重并不高,若‘一刀切’地卡住再融资计划,显然对此类企业不公平,也影响了此类企业其他实体业务的融资需求。通过松绑且明确资金不能流入房地产领域,有效确保再融资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产业。” 严跃进如是说。
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这些年,资本市场暂停了房地产企业上市融资,包括再融资、借壳融资。尤其是“房住不炒”上升为房地产的顶层设计以后,更加强调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涉房企业在A股市场融资的限制更加严格。
不过,李宇嘉还提到:“当稳定经济大盘的重要性提升以后,在保持‘房住不炒’、服务实体经济大原则的前提下,阶段性调整既有政策,具有一定的必要性。特别是在房地产风险继续释放而保交楼上升到重要的地位以后,需要多方资金参与才能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同时又能最大程度降低各方的风险。”
有利于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出险项目收并购
众所周知,自去年以来,国家一直鼓励对房地产出险项目收并购,鼓励各方参与“保交楼”,推进存量土地的开发。但房地产需要的资金体量大,保交楼和收并购的投入也大。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李宇嘉认为,对于主业非房地产的上市公司,特别是其中一些地方国企、城投平台或者其他实体企业,如果因为自身(或子公司)参与了收并购和“保交楼”,从而导致“涉房”而无法在资本市场融资,这对于引入社会资本推进出险项目收并购和保交楼,进而稳定房地产市场是非常不利的。
在李宇嘉看来,对于少量涉及房地产业务,但不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A股上市公司,如果其在资本市场融资不仅不会因为参与出险项目收并购或“保交楼”而受到限制,反而可能会受到鼓励,这将有助于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到“保交楼”或出险项目收并购,从而有助于房地产市场风险有序释放和平稳健康发展。
此外,严跃进表示,此次新政明确了企业放开融资的标准,即无论母子公司,其房地产经营数据的比重不能超过10%。为此,后续各类企业要系统梳理房地产业务在企业经营大盘的比重,以获得融资“入门券”。需要提醒的是,集团类企业在近期要充分理解此次政策的重要性。部分过去房地产业务比重较大的企业,在今年房地产市场降温的大环境下,也基本符合再融资的要求。要用好用足再融资新政。
“这将利于部分企业加快融资。其中,有涉房业务、占比不高、现在符合条件的涉房业务企业,会加快融资节奏,在A股市场进行融资。比如中天金融、济南高新、南山控股等。”刘水表示,此举还将促进相关企业剥离房地产业务,出售房地产资产。由于涉房收入、利润占比低于10%的要求,一些企业为了满足条件,充分利用政策进行融资,将会加大对房地产业务或资产出售,以降低房地产业务比例。